卢龙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卢龙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卢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卢龙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常务委员会对卢龙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4人,委员24人组成。
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卢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 监督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监督县本级预算按照县人代会通过的预算有效实施。
2、在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表审议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县域经济发展计划、县总预算和县本级预算等决议。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等工作报告,做出有关报告和决议。通过质询、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的方式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监督。为保证我县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法定性,实施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
3、根据一府两院工作需要和县委建议,在充分酝酿和审议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一府两院的领导成员,确保选出能力突出、责任心强、有开拓进取精神的同志担任一府两院的领导同志。
4、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项工作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组织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各类培训;组织开展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的督办工作。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等活动;组织开展旁听法庭庭审活动。各工作委员会及平聘请专家开展培训,参与视察、调研和审议等活动。
5、承担县人代会、换届选举、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有关座谈会、研讨会、乡镇人大工作会等各种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人代会、文件起草、审核把关,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常委会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
6、承担县人大换届选举、县领导人的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服务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
7、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
8、负责常委会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会议表决系统建设及维护、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公报、人大工作年鉴、大事记、组织史的编写及印刷。负责对外人大常委会的联系、重大课题调研。
9、办理来信来访、日常活动机关备勤、机关档案、保密、人事、离退休人员服务、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接待省市人大领导及基层代表,负责公务外出事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卢龙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有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政法工作委员会、信访办公室等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
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卢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行政 | 正处级 | 财政拨款 |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卢龙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8年预算收入33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05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卢龙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33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0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1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333.05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2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66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9.5万元,主要为整改会议室表决系统、音响系统及人大门户网站建设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日常公用经费预算39.9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其中办公费0.72万元、印刷费0.70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3万元、工会经费1.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17.09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8.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0.15万元。与2017年相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是全面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繁重,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更加迫切,人大及其常委会责任更加重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开放兴县、文明铸县“四县战略”和今后五年建设沿海强县、美丽卢龙的奋斗目标,按照“抓大事、谋关键、议重点、求实效”基本要求,站位人大思全局、跳出人大看全局、强化人大谋全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推动卢龙经济社会快发展、大发展、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着眼建设沿海强县,加强经济工作监督
1、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围绕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大力推进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开放兴县、文明铸县“四县战略”实施,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盯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的难点问题,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适时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努力把党委意图转化为人民意志。
2、加强计划执行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落实经济结构调整举措,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3、强化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围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深化预决算全口径、全过程监督,着力推进政府预算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审查并批准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力度,主任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增强决算监督的针对性、连续性,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保障作用。同时,围绕推进财税改革,对县财政局近两年来工作开展评议,进一步优化税收征管和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效益,强化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4、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力促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常委会开展我县全域旅游发展调研,推动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省市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的深入落实。主任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千名干部大招商”活动深入开展,切实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听取县政府关于“百家单位帮百企”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推动各单位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对我县财政投资项目进行视察调研,促进政府财政投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发挥政府投资效益,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二、着眼建设美丽卢龙,加强民生领域工作监督
5、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围绕推动生态立县战略实施,对春季植树造林情况进行视察,促进绿化水平和绿化质量不断提升;对全县粉浆水治理工作进行调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粉浆水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大力推动粉浆水污染问题早日彻底解决,使县域河流水质净化达标,加快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环保法》有关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6、密切关注改善民生。围绕县政府改善民生工作和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加大监督力度,力促民生持续改善。对县城建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切实使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让困难群众安居乐业;对交通局工作进行评议,推进城乡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公共交通服务;对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进一步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科学规范、简洁方便、安全高效开展,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主任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坚持“以教兴城”的发展思路,听取县政府关于农村普通高中进城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促进高中阶段办学质量提升,加快推进优势教育资源向县城集中;开展《民办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教育,扩大教育资源总量,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比重,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三、着眼建设法治卢龙,加强法律监督
7、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继续开展对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旁听评议庭审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主任会议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加强重点涉法申诉控告案件督办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城乡管理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促进城乡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提高城乡管理执法水平。开展《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促进土地资源统筹协调,有效配置,确保发挥最大效益;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深化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市人大有关要求, 逐步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和审查机制,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8、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规范任免程序和表决方式。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表态发言、任后工作评议。实施向宪法宣誓制度,增强法律意识和宪法信仰,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9、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适应信访制度改革新要求,推动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信访形势的综合分析研究,严格信访交办、转办、督办程序,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及时交有关部门办理,依法推动问题公正解决。
四、着眼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工作创新
10、着力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加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县人大代表的联系,定期走访代表,及时了解关心代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各项活动的参与面,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工作评议和执法检查等活动。落实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群众制度,通过走访、实地视察、座谈等形式,与选民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11、着力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强化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的业务知识培训,抓好代表基础培训和专题培训,增强履职能力。根据代表的工作性质和专业特长划分若干活动小组,选优配强代表小组组长,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定期开展活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建立代表履职考评档案,实行代表履职手册制度,反映代表履职情况;组织开展优秀代表、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代表小组评选活动,调动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支持和鼓励代表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乡镇人大主席团发挥职能作用,联系人大代表,帮助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及时掌握本区域内代表小组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督促代表更好地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反映民情、履职为民。
12、着力创新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方式。及时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进一步完善办理程序,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建议的落实率和代表的满意率。抓好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工作,增强议案办理实效。
五、着眼提高履职水平,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13、强化思想政治建设。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常委会要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为更好地依法履职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履职基础。加强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升常委会履职尽责的能力。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重品行、守底线、知敬畏,使良好作风成为人大工作的新常态。
1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行使职权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努力把常委会建设成为“干净干事”的坚强领导集体。
15、强化常委会机关建设。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推进人大机关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全面“提素、提质、提效”,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机关的服务和保障能力。
16、强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人大工作宣传。加强人大制度理论和地方人大工作研究,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实践创新。加强对常委会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制定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意见,完善宣传信息工作机制,深度报道县乡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履职事迹。建立健全全县人大宣传信息员队伍,加强宣传信息业务培训,加大对乡镇人大信息工作的指导。更好地发挥各级人大网站、刊物等宣传阵地的作用,探索运用新媒体宣传人大工作。
17、强化工作联系和交流。密切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互相配合做好工作。加强与省市人大的联系,积极争取省市人大的工作指导,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加强与兄弟县区人大联系,积极与先进县区对标,学习借鉴工作经验。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支持乡镇人大完善工作机制,指导乡镇人大依法开展工作,增强全县人大工作合力。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101人大 | 单位:万元 | |||||||
职责活动 | 年度预算数 | 内容描述 | 绩效目标 | 绩效指标 | 评价标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一、人大监督 | 15.50 | 进行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和“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涉及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开展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 | 促进各项法律法规、人大决议、报告等的落实;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
1、专门委员会、常委及代表活动 | 15.50 | 组织专门委员会委员、各工作委员会及特聘专家进行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县人大常委及县人大代表进行执法检查和集中视察;开展代表建议督办;组织对常委及代表培训。 | 发挥常委及代表的作用,集中反映民意,促进依法履职。 | 建议督办完成率 | ≥90% | ≥80% | ≥70% | <70% |
组织代表参加庭审活动完成率 | ≥90% | ≥80% | ≥70% | <70% | ||||
执法检查任务完成率 | ≥90% | ≥80% | ≥70% | <70% | ||||
二、人大会议 | 29.00 | 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文件起草、审核把关,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常委会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 | 完善各项会议制度,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提高人大代表及常委会审议水平。 | |||||
1、人大会议 | 29.00 | 承担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的筹备、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文件起草、审核把关,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常委会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 | 完善各项会议制度,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质量,提高人大代表及常委会审议水平。 | 各项会议制度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文件起草印刷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
会议筹备及会务工作的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
三、选举和任免 | 检查监督代表法、选举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承担人大换届选举及人事任免服务工作;负责对县政府组成人员和县级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述职报告的督办工作。 | 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实现省市和县委人事安排部署;提高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水平。 | ||||||
1、换届选举及人事任免 | 承担县人大换届选举、县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服务工作;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对县政府组成人员和县高级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述职报告的督办工作;对换届选举人员进行培训。 | 确保县人大和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提高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水平;高质量完成国家机关领导人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服务工作;高效督办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目标责任书和述职报告。 | 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
人事任免工作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
政治任务实现率 | ≥100% | ≥95% | ≥90% | <90% | ||||
四、人大事务管理 | 36.50 | 新闻宣传和机关信息化建设与维护;人代会及常委会会议表决系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县人大机关日常管理事务;公报、年检的编辑印刷;信访工作。 | 促进机关自身建设、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 |||||
1、综合业务管理 | 30.00 | 办理来信来访,日常外事活动和县人大代表团出访事务,内外宾接待,常委会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人大系列工作的宣传报道;会议表决系统建设与维护;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公报、人大工作年鉴、大事记和组织史的编写及印刷;负责县内外人大常委会联系;重大课题调研。 | 保障新闻宣传与新闻发布工作正常开展,提高人大信息透明度和影响力;保障会议表决系统正常运转;网络与办公平台正常运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表决系统完好率 | ≥100% | ≥95% | ≥90% | <90% |
会议表决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
综合业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
2、综合事务管理 | 6.50 | 负责机关文书档案印信管理和保密,机关人事、离退休人员服务,财务、基建、后勤服务及警卫工作;机关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对全县人大系统信息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指导、规划、组织、协调和人员培训工作;纪检组办案及培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县乡代表之家建设工作。 | 机关基础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信息化保障、老干部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 机关人事、离退休人员服务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机关基础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完好率 | 100% | ≥95% | ≥90% | <90% | ||||
综合事务管理工作完成率 | 100% | ≥95% | ≥90% | <90%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此项安排,空表列示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101002人大 | 单位:万元 | ||||||||||||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 采购物品名称 |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 数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政府采购金额 | |||||||
项目名称 | 预算资金 | 总计 |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 其他渠道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基金预算拨款 | 财政专户核拨 | 其他来源收入 | |||||||||
合 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国有资产信息
卢龙县人大常委会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5.6万元。2018年,本部门未安排购置固定资金预算。
河北省省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 |||
编制部门:卢龙县人大常委会 | 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 ||
项 目 | 数量 |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161 | 145.6 | |
1、房屋(平方米) | -- | -- | |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 -- | -- | |
2、车辆(台、辆) | 5 | 101.6 | |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 | -- | |
4、其他固定资产 | 156 | 44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